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1992年,公安部发出通知,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消防安全宣传日,每年的11月为消防安全宣传月。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全民参与,防治火灾”。据不完全统计,全国95%以上的火灾是因人为思想麻痹、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知识缺乏、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和违章操作引起的。因此,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特别是做好人员高度密集的学校消防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尤为重要。现将今年我校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应认真组织谋划,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自媒体、电子屏幕、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召开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答卷、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通过组织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初起火灾扑救、自救逃生演练等方式,提升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防控和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拉开冬季防火工作序幕,组织开展一次入冬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规范火、电、油、气源及易燃易爆危化品的使用管理,严查大功率取暖设备和违章操作行为,落实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强化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和易发灾场所的安全防范为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奠定基础。

    四、做好活动总结和信息反馈。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12月1日前,各单位活动总结(含图文)报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207室),电子版发至“哈工大安全员”微信群管理员处。联系人:王继刚,电话:86414090转2071。

    特此通知。

附件:消防知识问答题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