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正式报名工作的通知

研院发[2019]7号

    根据《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研院发[2018]56号)(附件3)的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校内正式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定向生除外):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推荐攻博、硕博连读生除外)。在读博士生不允许申请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但校际双博士学位合作项目录取的博士一年级学生除外。一般来说,不鼓励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国外硕博连读。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已通过校内评审的博士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推免研究生水平;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附件4)。

    4.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5)准备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纸版,一律使用A4打印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用长尾夹夹好,无需装订,并按照附件5中的顺序排序。同时需将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和下载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打包压缩后发至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6),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压缩包中的文件序号及命名方式应与附件5中需提交的材料列表保持一致。各院(系)收齐学生的电子版材料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三、日程安排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批次为一年一次,申请受理及网报时间为3月10-31日。校内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3月10-18日下班前。

    申请人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研究生类)》(附件7)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

    (1)申请人系校本部、深圳校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正式报名申请。

    (2)申请人系应届本科毕业生、威海校区在读硕士: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附件8),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6)。

    2.院(系)提交材料:3月19日下班前。

    (1)登录研究生系统审核学生申请并导出、打印汇总名单

    (2)汇总邮箱中收到的报名信息(附件8),打印汇总名单

    (3)上述两类汇总名单纸版各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注意:由于联合培养博士已参加了校内评审,各院(系)正式报名时不需向研究生院提交联合培养博士的汇总名单。

    3.学校审核/提交材料:3月19日-4月8日。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出具推荐公函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4.评审:4月下旬。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教育部审批。

    5.录取:5月中下旬。留学基金委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6.派出:6月开始,被录取人员参加行前培训并陆续派出。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电  话:86214753

E-mail: yliu423@hit.edu.cn

 

附件:附件下载.rar

1.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3.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研院发[2018]56号)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6.各院(系)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7.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研究生类)

8.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

9.2019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个人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