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为认真做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工(团委)、院(系)等学生管理部门大力推动并组织学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总务处/后勤集团、直属单位及各院(系)组织教职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实训活动。

二、公寓、食堂、场馆、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幼儿园等弱势群体场所,相关学院易燃易爆实验场所及网络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组织火灾风险防范自检自查,并开展参与广泛、针对性强的灭火和疏散逃生自救技能体验教育活动。

三、保卫部门开辟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消防宣传阵地,开展消防知识、警示教育、消防技能、安全提示宣传教育活动。

四、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类公共视频、LED幕墙、橱窗、板报、标语、横幅等各渠道、平台作用,发挥手机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大力营造校园“119”消防宣传月浓厚氛围。
    特此通知。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