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是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我校“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教育理念的重要载体。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本教研[2017]45号)规定,现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大创计划”项目的立项、结题验收和评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对于前期立项并取得预期成果、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结题验收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安排)。答辩通过后,学生登录本科教学管理系统(http://jwts.hit.edu.cn/loginLdapQian),在创新创业栏目下的项目申报功能中选择立项学期,找到对应项目,上传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1)。请学院于11月23日前在本科教学管理服务系统(CS)中完成结题验收审批。

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而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系统中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并撰写《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详细阐明延期的缘由,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因无法克服原因中止项目需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终止申请,中止项目成员当学期不允许重新立项。所有项目异动均在系统中申请,均需指导教师在本科教学管理服务系统创新创业栏目下的项目异动审核功能中审批,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院,学院审核通过方可生效。原则上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应再变更项目成员、题目及内容。

二、优秀项目评奖

学校设立“大创计划”优秀项目奖,由学院组织评选,奖励分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数量不超过本次结题数的30%,其中一等奖数量不超过10%。学院教学秘书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在本科教学管理服务系统(CS)-创新创业-大创计划-获奖信息录入中提交推荐获奖项目名单。

三、立项申请

1.项目级别及类型

“大创计划”项目根据研究水平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各类项目介绍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3)中第一条。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者仅限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实践项目以本科生团队为主,可包括已成为研究生的前期项目成员。正在承担(含主持和参加)“大创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立项新项目。

2.立项说明及申报要求

本学期“大创计划”项目全部按照校级项目立项,下一年春季学期中期检查后项目所在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国家级 “大创计划”项目,学校将评审后择优推荐为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项目(最终名单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公示文件为准)。

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登录本科教学管理系统(http://jwts.hit.edu.cn/loginLdapQian),在创新创业栏目下的大创项目申报功能中填写立项申请,邀请组员进入项目,组员接受邀请后方可提交项目申请。学院按照网上系统中的申请名单组织学生立项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安排),学生答辩通过后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4)上传到网上管理系统,对完成上传立项申请书的项目学院要进行审核。

请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在本科教学管理服务系统(CS)中完成立项审核工作。

四、学院组织“大创计划”工作

1.立项前,学院应该召开立项宣讲会,邀请学院资深“大创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宣讲申报要求、项目选题、实施过程及学校政策等内容,同时可邀请往年“大创计划”优秀项目学生到会介绍经验和心得。会后学院应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新闻(也可按照举办“创新创业讲坛”流程申请办会)。

2.学院应做好项目的立项评审、结题验收和项目评优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三天。

五、项目经费及激励政策

1.学校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分别给予经费支持,支持标准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学校将推荐国家级优秀“大创计划”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际国内赛事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保研推免加分。

六、其他

负责单位:教务处创新实践中心    办公地点:行政楼303室

联系人:李文静,电话:8641336。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

2. 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进展报告

3.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4.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