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筑学院研究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充分发挥学生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职能,体现广大同学意志,选拔优秀学生骨干为广大学生服务,确保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会相关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及有关选举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办法,现将主席团换届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则
       1.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选举产生。 
       2.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竞选面向建筑学院2021届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3.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第十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设2名成员。
       4.候选人条件: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团委学生会组织,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原则上应有本科学校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等学生工作经历。
二、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竞选流程及候选人产生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竞选流程由民主推荐、考察考核、大会选举三个环节组成。
       民主推荐:研究生会主席团意向参选人经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并推荐,向研代会筹备委员会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
       考察考核:研究生会主席团考核分为资格审查、考察评议和面试考核。研代会筹备委员会根据候选人所提交材料,结合主席团候选人条件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组织考察评议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评议,最终经面试考核合格后确定研究生会主席团提名候选人并公示。
        大会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均由研代会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席提名候选人在研代会上进行个人竞选演讲。出席大会代表占全体代表总数2/3以上,选举即为有效。候选人得票数超过选票总数1/2,则同意该候选人进入主席团。
三、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竞选工作其他重要说明
       根据本次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竞选工作需要,由研代会筹备委员会负责竞选相关事宜筹备、制定文件、发放通知、候选人考核和组织研代会竞选工作。
       研究生会主席团提名候选人在研代会现场进行个人竞选演讲和提问考核。个人竞选演讲时长为3分钟,不得超时。候选人在演讲后接受现场任意学生代表提问,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现场有工作人员进行计时和时间提示。
       大会准备主席团候选人选票。各位代表在表决栏内对候选人进行表决,同意推荐在表决栏内划“〇”。选票如出现涂改痕迹,视为无效选票。每位代表最多可投一张选票,多投或代投行为视为违规,相应选票视为无效选票。
       收回的选票多于实发选票或少于实发选票3/4时,选举无效。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会主席团竞选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3日 发布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通知
       (2)9月13日—9月16日 民主推荐
       (3)9月16日—9月 18日  考察考核
       (4)9月 19日  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
       2.参选人请及时关注竞选工作安排信息,递交相应表格和参与相关竞选工作。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1)于9月16日17:00前递交至筹委会工作邮箱953548667@qq.com。
       3.推荐报名咨询人:王轩宇(联系电话:18846751079)

附件1:建筑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