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青年发展中心、学生社团管理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共青团中央关于“2022年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决定和《关于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指引》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

二、参与对象

哈尔滨工业大学全体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团队类别

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将重点围绕理论宣讲、党史学习、乡村振兴、国情观察、民族团结、贺信精神6个类别,并设立社区实践专项团,鼓励学生就近就便走向乡村、社区、街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理论宣讲实践团。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一线,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国宪法发展史以及日常法治教育的宣讲,争做宪法卫士,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将推荐优秀团队作为典型案例至黑龙江省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

2、党史学习实践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国情观察实践团。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鼓励实践团队前往西藏拉萨、云南宁蒗、四川宜宾、广西金秀、黑龙江鸡西、河北青龙、新疆尉犁、青海囊谦、青海曲麻莱、甘肃舟曲等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充分调研服务地教育教学质量、经济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情况,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推进校地合作、促进协同发展建言献策。

4、乡村振兴实践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深刻领会感悟为什么要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推进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实施支教关爱、助老爱老、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5、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内地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贺信精神践行团。深入学习哈工大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贡献,围绕我校及我校校友牵头或参与打造的国之重器,以资料搜集、名师访谈、实地探寻、线上线下交流等方式开展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对哈工大精神、贺信精神的深入理解。

7、社区实践专项团。鼓励基层团委依照就近就便原则,主动向城乡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报到,采取校地共建、团员报到、骨干兼职等方式,通过参加爱老助幼志愿服务、参与社区治理、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以及促进基层团建等形式开展实践活动。有申报社区实践专项团的学院,需填写拟对接社区信息附件8(哈工大社区实践结对情况统计表),按照本通知后文要求单独上报,未建立结对的学院也可以组织团队申报该专项,但应当尽快建立结对。

四、实践形式

1、个人及小分队实践。个人及小分队实践规模为4人及4人以下,由学生就近、就便选取地点开展实践活动,利用假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论文和调研报告。

2、团队实践。实践团队由5人及5人以上组成,可以跨年级、跨学科、跨学院进行组队。鼓励各团队选定一个主题,由成员就近、就便选取调研地点,分散开展调研实践活动。为了保证调研质量,要求每个实践团队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和一名负责人,确保团队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的运作模式、明确的实践规划、显著的服务成效。

五、相关要求

1、提前谋划部署,打造多元格局。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周密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大力整合资源,结合特色、发挥优势、丰富内容、务实推动,不断总结提炼出实践育人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和亮点,力争形成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工作格局。

2、积极组织动员,促进成果转化。各基层团委要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团支部,精准覆盖,力争让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落实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将社会实践纳入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加“2022年‘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等系列线上活动,学校将对优秀的新闻报道、摄影作品进行推荐,努力推进社会实践成果培育转化。

3、严格过程管理,守住风险底线。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依纪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实践,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4、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覆盖。各基层团委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对一些品牌活动、特色做法、创新经验要通过今日哈工大、学院官微等途径进行多方位宣传,生动反映社会实践的新进展新气象,吸引、动员和组织更多师生参与,不断提升“三下乡”社会实践的品牌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

六、申报立项与评审

1、本次实践分别以学院(部)、青年发展中心、学生社团管理部为单位汇总上报。跨学院组建的团队须申报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已备案的校级学生组织须从青年发展中心申报;注册审批通过的校级学生社团须从学生社团管理部申报)学校团委不接受个人或单个学生组织申报。

2、请各单位按需组队,整理项目,务必按照初审顺序填写汇总表,并于2022年6月15日12:00前将附件1(哈工大2022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和附件2(哈工大2022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XX学院推荐表)电子版(加盖院系团委公章后扫描)发送至hit_szsjzx@163.com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学院备案即可。

注:各学院汇总立项申请表过程中,以“序号+团队名称+学生负责人姓名”命名。序号须与汇总表排序一致。

3、本次社会实践拟设一定数量的校级重点团队(分为重点支持和重点培育团队),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个团队(不包括个人及小分队)参评重点团队,各类别项目均须填写在附件2(哈工大2022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XX学院项目推荐表)中,学校团委将视报名情况对团队、个人及小分队开展评选,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助力团队形成更具现实意义的实践成果。

学校将给予每个重点支持团队不超过2500元、重点培育团队不超过1000元、培育团队(非重点团队)不超过500元、个人及小分队不超过300元的经费支持。

4、学校团委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通过立项审核的项目将获得相应资助。各实践类别立项名额分配见附件4(哈工大2022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数量分配表)

5、有意申报社区实践专项团的学院,需提前就近就便联系社区、城乡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等单位的团组织,形成结对,开展社区实践专项活动,结对情况请在6月5日12:00前填写并发送附件8(哈工大社区实践结对情况统计表)至邮箱hit_szsjzx@163.com(可单独发送,无需与其他附件一起提交,用于上报团省委)。如果本次没有填报结对情况,后续再建立结对,基层团委可随时发送附件8至邮箱(用于备案),但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无法重新报名。

七、实践总结与表彰

1、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校团委将对实践项目进行结项评审,考察项目完成情况,并对完成率进行公示。审核通过的项目获得经费支持。

2、各单位于2022年9月2日17:00前按要求报送实践成果至学校团委,并填写学院汇总表。要求各团队、个人及小分队严格遵守附件5(哈工大2022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模板)格式提交一篇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并附上实践过程中的照片3-5张,和一篇已经在今日哈工大网站上发布,能反映实践过程的新闻稿(需带“共青团”和“社会实践”标签);团队、个人及小分队每位成员按照附件6(哈工大2022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个人日志模板)格式提交一份实践日志。材料提交至学校团委邮箱hit_szsjzx@163.com

3、学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实施的实际情况,评选出2022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奖项,并向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颁发证书。

八、时间安排

1.2022年6月1日-6月5日,提交“社区实践”结对情况(如有社区结对项目请单独上报)

2.2022年6月1日-6月15日,组织申报

3.2022年6月15日-6月19日,审批立项

4.2022年6月20日-8月21日,组织实施

5.2022年8月22日-9月2日,总结上报

6.2022年9月,评比表彰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哲 18845895496

学工部(处)/团委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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