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学生日常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总支)、研究生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龙江振兴发展这一主题,以社会实践的载体和形式,激发我校学子热爱龙江、留在龙江,扎根服务黑土地的创新创业热情,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学工部/团委启动了2018年学生日常社会实践活动,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大学习·筑梦新龙江

二、参与对象

哈工大全体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团队招募

1)理论普及宣讲团,结合“青年大学习”行动的具体要求,深入校园、企业、军营、社区等青年密集的场所,广泛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面对面宣讲交流,积极宣传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国情社情观察团,重点围绕改革开放40年来的历史性成就、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六大强省战略”建设情况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专项走访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3)依法治国宣讲团,重点围绕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鼓励法学专业学生深入农村、社区等地,开展法律服务乡村行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4)教育关爱服务团,重点围绕大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大手拉小手”教育帮扶行动和“情暖童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组织青年学生深入拜泉县、讷河市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素质拓展等形式的精准关爱志愿服务。

5)美丽龙江实践团,重点围绕美丽龙江建设,鼓励青年学生深入省内突出环境问题地区,开展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环保知识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实践要求

1)实践地要求:黑龙江省各地市

2)时间要求:925日—1115日,每周派出一次,各团队可选择在周末或假期进行实践

3)人员构成:鼓励每35人进行组队,考虑到出行安全等因素,建议团队中应至少包含2名男生。

4)资助标准:实践期间的路费按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住宿费按每人每天不超过75元的标准进行资助,且每个团队资助的总额度不超过1500元。

五、实践安排

1)立项:各实践团队需围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主题开展实践活动。日常社会实践每周组织申报一次,择优派出。要求各团队详细填写附件1立项申请书,并将电子版立项材料发送至shsj@hit.edu.cn纸质版每周五下午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活动中心524,项目审批通过后将在网上进行公布。

2)培训:各实践团队派出前,需完成由校学生会社会实践组织的安全培训,且团队中的每一名成员均通过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组织的安全考核后方可派出。要求各团队在派出前须购买人身意外险,并邀请1名指导教师或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的同学随团进行跟踪指导。

3)派出:各派出团队需在实践期间通过QQ、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对实践过程进行宣传,并在返校后一周内将团队成员在自媒体上的宣传截图、1篇实践总结报告、1篇已经在今日哈工大网上发布的新闻(需带“共青团”和“社会实践”标签)和3~5张能体现实践过程的清晰照片打包发送至shsj@hit.edu.cn,由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核实无误后,进行经费报销。

4)总结:活动结束后,将根据各实践团队提交的调研成果和宣传成果评定优秀团队,并给予荣誉证书和30%报销额度的经费奖励。

联系人:张同学:18800419371、骆同学:18800410502

联系邮箱:shsj@hit.edu.cn

 

学工部/团委   

校学生会     

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