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命之美,你我共绘”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着力培育学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生命之美,你我共绘”大学生5.25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全校学生中牢固树立“生命之美”的理念,把生命教育融入学院教育管理各个环节,积极引导学生认识生命之珍贵,感受生命之美好,积聚生命之力量,绽放生命之光芒。

通过开展“生命之美,你我共绘”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健康教育的载体、内容和形式,切实满足学生对心理健康的多元化需求,提高学生心理自助、互助的能力素质。

二、时间安排

20185月至6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阐释“生命之美,你我共绘”主题内涵。各单位要组织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比赛、学生主题班会等,深入宣传阐释主题内涵,引导学生思考和认识生命之美。

()广泛开展“生命之美,你我共绘”体验式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校园心理情景剧表演、微电影评选、心理漫画征集、摄影展等活动,引领学生发现生命的美好,了解生命意义和价值。

()加强对“三困”学生群体的关心关怀。各单位要持续关注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心理困难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对父母离异、幼年留守、家庭成员关系不良等背景的学生群体持续开展人文关怀,为经历心理痛苦、存在心理创伤、支持系统薄弱且求助意愿不强的学生主动提供心理帮扶,形成有温度的教育教学管理合力。

()加强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功能,提高学生特别是心理委员对心理危机的预防意识和识别能力,积极宣传推广心理自助方法与求助渠道。

四、活动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全员参与、学生受益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围绕“生命之美,你我共绘”主题,统筹规划,形成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意识,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合力搭建学生展示平台,促进学生快乐成长。要积极提升学生心理自助和互助的能力,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员、心理委员及广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形成线上线下互动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深入宣传报道,采取富有时代特色、深受学生喜爱的鲜活方式,吸引学生主动靠近、自动连接,扩大活动影响力。

()各单位要将主题教育活动的特色、经验、成果、新闻、照片以工作总结的方式,报送校学工部/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评选,对宣传力度大、教育成果好的学院予以表彰和奖励。

 

联系人:杨晶晶,86402363;邮箱:12296058@qq.com

 

 

校学工部/团委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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