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人函[2018]398号),现就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名额

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团队或个人进行申报,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工信创新奖学金一等奖评选10名,奖金额度为3万元;二等奖评选20名,奖金额度为2万元;三等奖评选30名,奖金额度为1万元。学校将从创新奖学金一等奖中推选3名参与特等奖评审,其中至少1名本科生,获得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可获奖励6万元。

工信创业奖学金一等奖评选10名,奖金额度为6万元;二等奖10名,奖金额度为4万元。学校将从创业奖学金一等奖中推选3名参与特等奖评审,其中至少1名本科生,获得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可获奖励10万元。

二、奖励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获奖名单,组织召开颁奖大会后按照获奖名单发放奖金。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和谐校园建设;

4、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类大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2、创业奖学金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创业项目创意新颖、市场前景良好;参加高水平创业竞赛,成绩优异;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哈工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选组织

(一)学校成立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学校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组长:熊四皓  彭远奎

成员:沈        黄陆军      马云香   

(二)各学院(部)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评审小组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评审细则,负责本单位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部)组织团队或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格送交所在学院(部),初步评审后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奖学金领导小组。

(二)学校奖学金领导小组委托相关部门审查后组织评审,确定获奖等级,并公示结果。

(三)评审结果报学校奖学金领导小组审批。

(四)学校奖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部)材料申报及初步评审:223日——228

学校评审及公示:32日或3

请各单位于3111:30前将附件1、附件2发送至mbr@hit.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活动中心430室。

七、注意事项

(一)奖学金按自然年为周期进行评选,即申请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各类成果的取得时间应为201811日之,各单位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

(二)同一年度创新奖学金与创业奖学金不得兼报;同一年度个人与团队不得兼报;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与同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各学院(部)按照学生比例名额推荐创新奖学金参选人选。

(四)各单位推荐的创业奖学金不超过3个团队或个人。

附件1: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册

附件22018年度工信创新创业学金申请表

 

联系人:苗勃

  话:0451-86403540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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