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履行好共青团引领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条例》,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校内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国共设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260个,优秀组织奖80个。学工部(处)/团委将组织遴选若干校内优秀个人及组织,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二、参评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全国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特别是在实施“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三下乡”、“暖冬行动”、“关爱行动”、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助残“阳光行动”、“海外计划”、“保护母亲河行动”、“精准扶贫”、“抢险救灾”、“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
(一)优秀个人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4.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服务时间段长,事迹感人。
(二)优秀组织奖参评条件
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者协会优先考虑。
三、遴选程序
1.申报(即日起至5月25日)
申报组织及个人需依据评选要求填写《申报推荐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4)、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相关视频、照片等申报材料,并于5月24日前打包发送至volunteer@hit.edu.cn,纸质材料于5月24日前送至活动中心430室。
2.校内遴选(5月27日-5月30日)
学工部(处)/团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展开审查,择优遴选若干校内优秀个人及组织,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四、时间安排
日期 |
内容 |
5月25日前 |
提交申报材料 |
5月27日至5月30日 |
校内遴选 |
6月10日-7月30日 |
团省委推荐提名 |
8月20日-9月20日 |
全国评委会终评 |
10月 |
社会公示、审定获奖名单 |
12月 |
组织颁奖活动 |
联 系 人:李佳杰
联系电话:0451-86415867
附件:
1.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申报推荐表
2.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申报推荐表
3.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汇总表
4.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汇总表
学工部(处)/团委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