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春季风高物燥,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一年一度“4.17”防火宣传周即将来临,结合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开展此次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4月16日至4月30日。
活动内容:
一是通过互联网、宣传栏、电子屏幕等阵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或提示提醒活动,大力营造春季火灾防控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通过组织培训讲座、开展消防演练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是立即组织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火、电、油、气源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排查整治,强化管控,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五级以上大风天室外严禁动用明火规定,清除室外枯枝杂草和死角死面易燃垃圾,防止意外或人为纵火破坏,确保校园安全。
特此通知。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