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基层团委、青年发展中心、学生社团管理部:

为深化党史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团中央‘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学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

二、参与对象

哈尔滨工业大学全体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团队类别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将重点围绕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等6个类别,鼓励学生就近就便走向乡村、社区、街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党史学习实践团。主要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2、理论宣讲实践团。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

3、国情观察实践团。注重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4、乡村振兴实践团。着眼于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在未来踊跃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组织开展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5、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内地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6国之重器探访深入学习哈工大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贡献,围绕我校及我校校友牵头或参与打造的国之重器,以资料搜集、实地探访、线上线下交流等方式开展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对哈工大精神、贺信精神的深入理解。

四、实践形式

1、个人及小分队实践。个人及小分队实践规模为4人及4人以下,由学生就近、就便选取地点开展实践活动,利用假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论文和调研报告。

2、团队实践。实践团队由5人及5人以上组成,可以跨年级、跨学科、跨学院进行组队。鼓励各团队选定一个主题,由成员就近、就便选取调研地点,分散开展调研实践活动。为了保证调研质量,要求每个实践团队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和一名负责人,确保团队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的运作模式、明确的实践规划、显著的服务成效。

五、相关要求

1、周密部署,突出育人实效。单位要高度重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育人功能、体现育人作用。要积极整合资源,多为学生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服务,要积极将社会实践纳入学院人才培养体系,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等。

2严格管理,守住风险底线。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依纪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实践,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3拓展渠道,扩大影响覆盖。单位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有形有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效果。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挖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人物作为鲜活案例,引导影响更广泛的青年学生。要把握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可结合实际开展“云调研”、“云实践”、“云直播”等活动。

六、申报立项与评审

1、本次实践分别以学院(部)、青年发展中心、学生社团管理部为单位汇总上报。跨学院组建的团队须申报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已备案的校级学生组织须从青年发展中心申报;注册审批通过的校级学生社团须从学生社团管理部申报)学校团委不接受个人或单个学生组织申报。

2、请各单位按需组队,整理项目,务必按照初审顺序填写汇总表,并于20217月18日12:00前将附件1《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和附件2《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XX学院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it_szsjzx@163.com,纸质版(加盖院系团委公章)于7月19日10:00前送至活动中心430。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学院备案即可。

注:各学院汇总立项申请表过程中,以“序号+团队名称+学生负责人姓名”命名。序号须与汇总表排序一致。

2、本次社会实践拟设一定数量的校级重点支持团队,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两个团队(不包括个人及小分队)参评,各类别项目均须填写在附件2《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XX学院汇总表》中,学校团委将视报名情况对团队、个人及小分队开展评选,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助力团队形成更具现实意义的实践成果。

学校将给予每个重点支持团队2500元、培育团队800元、个人及小分队300元的经费支持;社会实践经费分两次各50%拨付至相关指导单位。

3、学校团委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通过立项审核的项目将获得相应资助。各实践类别立项名额分配见附件5《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数量分配表》。 

七、实践总结与表彰

1、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校团委将对实践项目进行结项评审,考察项目完成情况,并对完成率进行公示。审核通过的项目获得经费支持

2、各单位于2021年9月14日前按要求报送实践成果至学校团委,并填写学院汇总表。要求各团队、个人及小分队严格遵守附件4(《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模板》)格式提交一篇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并附上实践过程中的照片3-5张,和一篇已经在今日哈工大网站上发布,能反映实践过程的新闻稿(需带“共青团”和“社会实践”标签);团队、个人及小分队每位成员按照附件6(《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日志模板》)格式提交一份实践日志。材料提交至学校团委邮箱hit_szsjzx@163.com

3、学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实施的实际情况,评选出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奖项,并对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及个人开具社会实践证明。

八、时间安排

1.2021714-718,院系组织申报

2.2021719日-720,择优推荐为省级重点项目

3.2021721日-725,立项评级汇总

4.202181日-93 组织开展实施

5.202194日-914,院系总结上报

6.20219,评比表彰

学工部(处)/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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