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生命人·青春歌 “系列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生命学院各团总支,团支书、团员青年: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持续深化爱国,爱党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密切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教育主题,结合团中央‘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学院团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暑期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

二、参与对象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全体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团队类别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将重点围绕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等4个类别,鼓励学生就近就便走向乡村、社区、街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生命人·青春歌 新时代国情社情观察实践团。为使广大青少年更加切身体会国内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实地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2、生命人·青春歌 党史学习实践团。主要依托东北烈士纪念馆,哈尔滨烈士陵园,尚志大街等红色遗址,组织广大青年学生重温革命故事,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3、生命人·青春歌 理论宣讲实践团。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

4、生命人·青春歌 乡村振兴实践团。着眼于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推动乡村组织振兴,面向哈尔滨市及周边地区广大乡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村,组织开展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四、实践形式

1、个人及小分队实践。个人及小分队实践规模为4人及4人以下,由学生就近、就便选取地点开展实践活动,利用假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论文和调研报告。

2、团队实践。实践团队由5人及5人以上组成,可以跨年级进行组队。鼓励各团队选定一个主题,由成员就近、就便选取调研地点,分散开展调研实践活动。为了保证调研质量,要求每个实践团队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和一名负责人,确保团队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的运作模式、明确的实践规划、显著的服务成效。

五、相关要求

1、周密部署,突出育人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育人功能、体现育人作用。要积极整合资源,多为学生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服务,要积极将社会实践纳入学院人才培养体系,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等。

2、严格管理,守住风险底线。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依纪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实践,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3、拓展渠道,扩大影响覆盖。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有形有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效果。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挖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人物作为鲜活案例,引导影响更广泛的青年学生。要把握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可结合实际开展“云调研”、“云实践”、“云直播”等活动。

六、申报立项与评审

本次社会实践遵从自由组队原则,团队或个人、小队负责人请填写附件1《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2《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生命学院汇总表》和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7月 17 日 17:00前发送至邮箱:1109916292@qq.com。一个团队的申报材料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并以“团队/个人/小分队+团队名称+学生负责人姓名”命名。请各团队、个人及小分队负责人加入QQ群:598780210,相关材料细节通知将通过QQ群发布。

学院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立项审核,初审后向学校推荐重点实践项目,学校团委将视报名情况对团队、个人及小分队开展评选,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助力团队形成更具现实意义的实践成果。学校将给予每个重点支持团队2500元、培育团队800元、个人及小分队300元的经费支持;社会实践经费分两次各50%拨付至相关指导单位。

七、实践总结与表彰

1、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院团委将对各实践项目进行结项评审,考察项目完成情况,并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评比表彰。

2、实践团队需于2021年9月4日前按要求向学院报送实践成果。要求各团队严格遵守附件4《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模板》格式提交一篇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并附上实践过程中的照片3-5张(单个照片大小需在1M及以上),和一篇已经在今日哈工大网站上发布,能反映实践过程的新闻稿(需带“共青团”和“社会实践”标签)具体要求见附件7《哈工大2021暑期社会实践新闻稿范例》;团队、个人及小分队每位成员按照附件6《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日志模板》格式提交一份实践日志,并附2张及以上照片,要求反映团队实践过程、队员心得体。材料提交至邮箱1109916292@qq.com。

3、学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实施的实际情况,评选出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奖项,并对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及个人开具社会实践证明。

八、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16日-7月17日,组织申报

2. 2021年7月17日-7月18日,立项评级汇总

3. 2021年8月1日-9月3日,组织开展实施

4. 2021年9月4日-9月14日,整理总结

5. 2021年9月,评比表彰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_0.docx附件2《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生命学院项目汇总表》.xls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_0.docx附件4《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报告模板》_1.docx附件6《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日志模板》_0.docx附件7《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新闻稿范例》_0.docx附件8《哈工大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地接收证明》_0_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