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今年将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1.全国共奖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黑龙江省可推荐1名候选人;

2.全国共奖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黑龙江省可推荐46名候选人。

二、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其中,基层建功类优先推荐参与社区报到、基层就业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学生。

三、选拔推荐

根据202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条件要求,各基层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1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送至学校团委。学校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产生2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学校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四、材料报送

各基层团委请于829日中午11:00前完成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并将《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Word版发送至学校团委指定邮箱,同时将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团委公章生成PDF版后一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证明材料,贫困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奖状、报道。材料报送应准确完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邮箱:hgdgqt@163.com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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