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23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2011年,广州市设立“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围绕广州重点发展行业、重点产业领域,选派优秀青年人才到国际知名高校的相关专业,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联合培养,为广州加快构筑具有高度竞争力、辐射力、引领力的全球人才战略高地、充分发挥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作用提供人才储备。

2023年,我校与广州市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合作协议书》,面相校内学生合作开展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本年度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

2)联合培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2.推荐名额

不限。

二、选派领域

不限,重点资助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石化、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科学、现代农业、环保、金融、商贸、设计、物流、会展、公共管理等。

三、资助内容

资助选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并提供往返1次的国际旅费。国际旅费标准为欧美地区人民币0.8万元人民币,亚洲及澳洲地区人民币0.6万元人民币。生活费的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3万元人民币/月。

注意:申请赴国外开展硕博连读学习的,硕士阶段不予资助。一经接受“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经费资助,申请人一律不得接受其他任何项目的资助,否则视为违约。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有过硬的政治品质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有强烈的爱国精神及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学成后回国为广州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色,有突出的发展潜力。

2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推荐攻博、硕博连读生除外),派出前应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

2)联合培博士研究生: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博士入学时间不早于2020年9月(直博生不早于2019年9月)

3计划留学学校原则上应为全球列前20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100名的学科领域(具体排名以2016年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2016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2016-2017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为参考)。申请院校不在教育部公布的海外正规院校名单中不予考虑。

4留学单位原则上应为全球位列前15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50名的学科领域,具体排名以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好大学网)、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最新年度排名为参考。申请院校不在教育部公布的海外正规院校名单中不予申报。

5外语水平需符合:

1)前往英语国家的:参加国际通行标准化英语考试,学术类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6.5,或托福成绩总分不低于95,或GRE成绩总分不低于300,或GMAT成绩总分不低于650;若暂无符合上述要求的外语成绩,可先完成报名,并在参加专家评审前补交。

2)前往非英语国家的:要求达到该国院校录取要求的语言成绩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

6入学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

(2)已获得同类型赴外攻读博士学位资助以及此前已获得本项目资助。

五、日程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即日起-6月30日。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注册/登录广州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2.申请人提交材料: 6月30日前。申请人将《2023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纸版一式一份)交至校本部行政楼327室。

3.学校审核/推荐: 7月7日前研究生院审核申请材料,出具推荐公函并提交广州人事服务中心。

六、注意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及“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通知”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7室)

电  话:0451-86403286

E-mail:yliu423@hit.edu.cn

 

附件:

1.2023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个人申请表

2.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