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青年发展中心、学生社团管理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引领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开展2023年“三下乡”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参与对象
哈尔滨工业大学全体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重点团队
1.理论普及宣讲团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生走进基层、边远地区、社区、农村、军营等,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贯通起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多思多想、学深悟透,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积极探索用“青言青语”宣传党的理论、讲好领袖故事,不断增强青少年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认同、行动追随和情感依归。
2.乡村振兴促进团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引领学生将课堂学习与乡村实践紧密结合,发扬实事求是精神,掌握密切联系群众方法,脚踏实地,自找苦吃,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要深入乡村一线,特别是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3.发展成就观察团
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学生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志愿服务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引导学生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坚定紧跟党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决心。
4.党史学习教育团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继续组织学生广泛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深化仪式教育,引导学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5.民族团结实践团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藏、新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内地西藏籍、新疆籍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学生到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呈现的新气象,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新变化,加强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阐释,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宣讲“青骑兵”队伍,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实践形式
1.个人及小分队实践。个人及小分队实践规模为4人及4人以下,由学生就近、就便选取地点开展实践活动,利用假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论文和调研报告。
2.团队实践。实践团队由5人及5人以上组成,可以跨年级、跨学科、跨学院进行组队。鼓励各团队及时组建临时团支部,充分发挥团支部阵地性,选定社会实践主题集中、就近开展实践活动。为了保证实践质量,要求每个实践团队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和一名负责人,确保团队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的运作模式、明确的实践规划、显著的服务成效。
五、相关要求
1.提前谋划部署,打造多元格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周密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大力整合资源,结合特色、发挥优势、丰富内容、务实推动,不断总结提炼出实践育人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和亮点,力争形成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工作格局。
2.积极组织动员,促进成果转化。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团支部,精准覆盖,力争让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落实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将社会实践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将对优秀的新闻报道、摄影作品进行推荐,努力推进社会实践成果培育转化。
3.严格过程管理,守住风险底线。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依纪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实践,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4.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覆盖。各单位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对一些品牌活动、特色做法、创新经验要通过今日哈工大、学院官微等途径进行多方位宣传,生动反映社会实践的新进展新气象,吸引、动员和组织更多师生参与,不断提升“三下乡”社会实践的品牌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
六、申报立项与评审
1.本次实践分别以学院(部)、青年发展中心、学生社团管理部为单位汇总上报。跨学院组建的团队须申报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已备案的校级学生组织须从青年发展中心申报;注册审批通过的校级学生社团须从学生社团管理部申报)学校团委不接受个人或单个学生组织申报。
2.请各单位按需组队,整理项目,务必按照初审顺序填写汇总表,并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12:00前将附件1(哈工大2023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4(哈工大2023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XX学院品牌项目推荐表)和附件2(哈工大2023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XX学院推荐表)电子版(加盖院系团委公章后扫描)发送至hit_szsjzx@163.com。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学院备案即可。
注:各单位汇总立项申请表过程中,以“序号+团队名称+学生负责人姓名”命名。序号须与汇总表排序一致。
3.各单位至多可申报一个品牌项目,学校团委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通过立项审核的项目将获得不超过5000元资助,品牌项目需填写附件4(哈工大2023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XX单位品牌项目推荐表)。
4.本次社会实践拟设一定数量的校级重点团队,立项期间对重点团队不做评级,根据各单位结题时项目开展情况,各学院自行确定重点团队(重点团队数量为结题队伍的30%)。各类别项目均须填写附件2(哈工大2023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XX学院项目推荐表),学校团委将视报名情况对团队、个人及小分队开展评选,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助力团队形成更具现实意义的实践成果。学校将给予每个重点支持团队不超过2000元、一般团队不超过1000元、个人及小分队不超过300元的经费支持。
5.各单位要组织实践团队于7月10日(星期一)前在中青校园APP上进行信息报备,具体操作见中青校园APP操作指南(附件8),未登记备案的团队将不能申报重点团队的遴选、不能参与评奖。
七、实践总结与表彰
1.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校团委将对实践项目进行结项评审,考察项目完成情况,并对完成率进行公示。审核通过的项目获得经费支持。
2.各单位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7:00前按要求报送实践成果至学校团委,并填写学院汇总表。要求各团队、个人及小分队严格遵守附件5(哈工大2023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模板)格式提交一篇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并附上实践过程中的照片3-5张,和一篇已经在今日哈工大网站上发布,能反映实践过程的新闻稿(需带“共青团”和“社会实践”标签),格式参照附件7(哈工大2023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新闻稿范例);团队、个人及小分队每位成员按照附件6(哈工大2023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个人日志模板)格式提交一份实践日志。材料提交至学校团委邮箱hit_szsjzx@163.com。
3.学校团委将根据各单位社会实践活动实施的实际情况,评选出2023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奖项,并向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颁发证书。
八、时间安排
1.2023年7月3日(星期一)-7月7日(星期五),组织申报
2.2023年7月8日(星期六)-7月16日(星期日),审批立项
3.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8月25日(星期五),组织实施
4.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五),总结上报
联系人:
李老师,18845895496
金老师,17303661066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