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院、学部申报2023年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

2023-07-05 08:50

研院发[2023]29号

为拓展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开阔博士生的学术视野,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交流管理办法(研院发[2019]55号)》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2023年度将继续实施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介绍

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选派方式为:学院、学部先行申报立项,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获批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人选条件选拔及公示出访人员,以学院、学部(或学科/学科群)为单位组团出访。

二、基本要求

1. 为贯彻学校进行有组织的国际交流理念,本年度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出访国家为意大利、西班牙、德国等欧洲国家。

2. 出访单位应为国际一流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或国际组织,且应具有与我校合作的历史延续性,或开发为新合作伙伴的可能性。

3. 出访计划不限于一个国家、一个单位。

4. 出访内容包括开展以学术报告为主的学术交流活动、参观实验室、访谈专家学者(每一位博士生至少访谈一位)、了解相关学科科研状况、文化交流等。

5. 每个团队派出的博士生不多于10人,带队教师不多于2人。

6. 在外停留时间,一个国家不超过5天,两个国家不超过8天,三个国家不超过10天。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资助方式为研究生院和学院、学部共同资助。研究生院资助参与交流计划人员的主要活动经费,包含交通费(机票、火车票、城际间大巴费)、签证费、保险费、住宿费,超出经费由学院、学部资助。

研究生院的资助标准为每个交流团不超过20万元。

四、工作及时间安排

1. 各学院、学部提交立项申请:7月11日下班前

各学院、学部确定出访负责人,填写《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见附件),纸版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行政楼327室;电子版(文件格式为“.docx”)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2. 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7月12日-14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需参加线下答辩,相关安排不晚于7月11日下班前公布。

3. 获批立项单位选拔出访人员,公示团队出访计划及人员名单:7月15日-21日

获批立项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制定出国计划,自行选拔出访人员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选拔的出访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有过硬的政治品质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有强烈的爱国精神及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色,有突出的发展潜力。

(2)出访学生应为我校中国籍在读全日制博士生(定向生及处于休学状态的非定向生除外),且出访时尚未毕业答辩;带队教师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3)博士生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具有TOFEL、IELTS、PETS5等成绩优良者优先考虑),能够用英语进行流利地口语交流。

(4)同一交流计划,一位博士生导师仅能推荐一名博士生参加。

(5)每位博士生在读期间只资助一次。

(6)具有以下某一方面经历的博士生给予优先考虑:参加过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校内博士生学术论坛、模拟国际学术会议等类别的学术活动并作口头报告;相关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领先性和影响力。

(7)以下情况不列入资助范围:博士生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助,或已获得研究生国际会议资助计划、“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等学校资助项目资助。

4. 各交流团按计划出访:10月31日前

公示后,各学院、学部应与计划出访单位积极联系,尽快取得邀请信,准备签证材料,按照国际合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护照、签证及出国(境)审批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访。

出访前,博士生应准备好学术报告,并对出访国家的人文和学术研究状况做充分了解。

5. 各交流团回国后开展经验交流会:11月14日前

各交流团须在回国后两周内组织经验交流会,形式不限,并在校内媒体进行宣传(今日哈工大、学院部主页或哈工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等)。

6. 办理报销手续:1115-17

(1)各交流团将电子版交流总结(包含团队总结、个人出访体会、出访照片等)及校内媒体宣传链接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2)准备好相关发票,至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国际化与管理管理办公室办理报销审核,并按照及财务处有关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老师(行政楼327室)

  话:86403286

Email: yliu423@hit.edu.cn

 

 

附件: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