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体现卓越工程师学院广大同学的意志,选拔优秀学生骨干为广大同学服务,切实保障同学的民主权利,卓越工程师学院拟开展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为确保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相关工作信息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代表及主席团选举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诚信守法;
2.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学习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4.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研究生会组织,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关心同学权益、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研究生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研究生代表享有下列权利: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参与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联名提出提案、质询案、罢免案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获得执行研究生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研究生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模范地遵守法律、校纪校规,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按时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认真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与班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班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研究生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全体研究生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10%,且代表应覆盖所有自然班,选举研究生代表差额比例不小于20%,同时兼顾党员、团员、群众、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代表具有广泛性。
四、研究生代表选举程序
1.候选人产生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班级按照实际情况,由班会讨论推荐或学生自荐方式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选举办法
各班级召开研究生代表选举大会,要求实到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计票与唱票分离的原则,进行差额民主选举,产生研究生代表。
3.公示
各班按照规定产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应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无异议后产生研究生代表。
4.报送
各班级选举产生的研究生代表须在9月14日20:00前,通过哈工大app和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入通知群,后续通知将在群中发布,进群后请更改备注,格式:班级-姓名。选举产生的代表需填写“附件一:研究生代表申报表”,各班汇总并填写“附件二:研究生代表汇总表”,以压缩包的形式将附件提交至邮箱ZYGCSer@163.com。
六、研究生代表资格取得注意事项
1.研究生代表资格由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代表资格审查组审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
2.研究生代表名单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未报送将做弃权处理。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委员会
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