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寄存(一校区)
一、办理时间:
2019年6月18日—6月21日(本科生)
2019年7月4日—7月7日(硕士生)
二、地点和适应范围:
A15公寓:考取本校2019硕士的女同学。
A16公寓:考取本校2019硕士的男同学。
A11公寓:考取本校2019秋季博士的男同学。
A12公寓:考取本校2019秋季博士的女同学。
A10公寓(参加网上选房):考取本校2019秋季博士的同学。
A17公寓:考取本校2019秋季博士,实验室在科学园的同学。
A05公寓:考取本校建筑学院2019硕士、秋季博士的同学。
行李寄存(二校区)
- 办理时间:
2019年6月18日—6月21日(本科生)
2019年7月4日—7月7日(硕士生)
- 地点和适应范围:
B04公寓:考取本校二校区院系2019硕士的女同学。
B06公寓:考取本校二校区院系2019硕士的男同学。
注 意 事 项:
必须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行李寄存;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寄存手续,逾期不予寄存;
零散的物品不予寄存,行李一定要打好包,否则物品丢失责任自负(规格在60厘米以上);
贵重物品、各类证件要随身携带,不予寄存;
确定好寄存的物品和行李,寄存后,无论任何原因,中途不予取出;
报到日期提前一个星期可以取行李;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找公寓生活辅导员咨询。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