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教职工担任2019级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面对本科生集群培养的新形势,为加强本科新生的培养和管理,更好的凝聚学校育人资源,深化全员育人格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选聘优秀教职工担任2019级本科生兼职辅导员。

一、基本条件

(一)我校青年教师(含预留师资博士后),鼓励青年管理骨干、名师大家和离退休老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

(二)有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履行“四个服务”、践行“四个相统一”,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富有仁爱之心,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

二、选聘人数与工作职责

1.选聘人数

首批拟选聘18人,以2019级本科生智能装备专业集群为试点,每人负责50-60名学生。

2.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要求,协助做好50-60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主要通过谈心谈话、参加班级活动、深入寝室等方式,从理想信念教育、综合能力提升、成长困难帮辅等方面指导和帮辅每一名学生,着重做到个性化、深入性指导。

3.工作聘期

聘期为一年: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

2020年春夏学期,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指导,基础学部具体负责管理与考核。

2020年秋季学期,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管理考核。

三、选聘程序

1.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具备报名资格,报名需填写《教职工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学院党委审核应聘者申报材料并向学校推荐参加考核人选。

请各学院于2020年1月12日中午12:00前将《教职工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教职工兼职辅导员推荐表》(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综合办公室(一校区活动中心430室)蒋老师,电子版发送至jygl@hit.edu.cn。

2.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学校成立考核组统一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重点考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4.确定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布拟聘用名单,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四、其他方面

各学院要加强教职工兼职辅导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积极为他们的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在工作津贴、办公条件等方面为教职工兼职辅导员提供必要保障。教职工兼职辅导员要按时参加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

教职工兼职辅导员工作期间,日常工作考核合格后,各学院可参照学校《班主任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试行)》发放津贴、给予一定的工作量减免、支持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