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工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向深入,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为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搭建平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辅导员工作手册》等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建设“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逐步建设成为机制健全、特色鲜明、资源共享的辅导员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打造我校辅导员人才梯队、骨干团队,选树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名师,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校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辅导员素质能力和水平。

二、建设内容

(一)工作室主题

围绕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和水平提升、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设立主题。

(二)主要任务

1.培育工作精品。坚持问题导向和优势导向,针对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某一重难点问题,探索破解难题的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有特色、重实效的工作案例、方法和模式。

2.开展工作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建设周期内积极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类研究课题,撰写发表相关文章、创作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或形成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研究报告。

3.凝聚和培养辅导员团队。工作室主持人组建团队,制定成员培养方案,积极做好示范,指导带领工作室成员开展工作,促进辅导员人才梯队建设。在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中承担、完成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

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工作室主持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岗位工作素养。

3.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初步凝练了较为典型的相关工作经验, 能够带领团队共同进步。

4.原则上应为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级以上职务。

5.获得单位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考虑。

    四、首批申报建设程序

辅导员工作室每2年申报一次,本次拟建设8-10个。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党委部门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鼓励跨学院(学科)组建团队。

1.申报。个人限报1项。由主持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院(部)党委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5月8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和pdf版(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其中部门推荐和专家推荐(至少2名)的需另行提交推荐材料,推荐专家应为副高级(副处级)以上党务干部或教育部规定的“辅导员职业能力素质”相关专业党员教师。

2.评审公示。学工部/团委、研工部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入围者参加现场答辩或网络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经公示后,于2020年6月确定入选名单。

3.立项建设。学校将为相关工作室建设提供政策和资源支持,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

4.考核命名。建设周期结束后,学校组织考核验收。经考核合格的,授牌认定为“XX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并继续开展相关工作。

五、日常管理

在建设周期内第一年,学校将为每个工作室提供2万元建设启动支持,一年期满后开展考核,考核优秀的第二年将继续给予2万元支持,考核合格的给予1万元支持,考核不合格不予继续资助。

 

 联系人:陶海亮  0451-86403540

 邮箱:jygl@hit.edu.cn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