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开学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春节冬奥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小火亡人”及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春季开学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责任落实,按照“管教学科研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结合春季开学消防安全实际,认真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冬奥会”“冬残奥会”以及即将召开的“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春季开学校园和师生安全。

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间为2月20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检查形式为自检自查和督导检查相结合。

自检自查主要内容:一是重点部位火灾风险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情况;三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维护和检测情况;四是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坚决杜绝堵占和营业期间上锁;五是开学后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演练情况,特别是特殊工种、入实验室操作学生以及新入岗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六是人员密集场所组织本单位员工和微型消防站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七是厨房油烟管道定期清洗、实验室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清除情况。

自检自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各安全主管部门、各单位相关负责部门在消防安全检查期间,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重点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学校将成立检查组在2月底前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消防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并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消防宣教和演练。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开学初教学楼、公寓、食堂、各类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幼儿园、校医院等弱势群体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可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常识或警示、提示提醒教育,组织一次消防专题教育,开展一次自救、逃生疏散等消防模拟演练,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校园网等平台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全体师生火灾防控意识和规避风险能力。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近期,省委省政府、省安委办、省教育厅多次以召开会议、下发通知、抽查、电话查访等形式强化值班值守工作,全校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请示报告制度,熟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流程,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并及时报告情况,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不得出现脱岗、漏岗、误岗等问题。

请各单位将检查总结及情况统计表于3月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继刚,电话:86414090转2072,电子邮箱:bwcfhk@hit.edu.cn

附件: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