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学会决定开展第三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

 第三届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选办法”(附件1)。学校根据学会发布的成果奖评选办法和评选工作通知(附件2),现将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教学成果要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2、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学会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能申报。

3、“教育实践类”成果的实践检验期应满足学会成果奖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评审及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我校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同时参考2017年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评选结果,择优推荐。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420日。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或附件4)、成果报告,提供成果应用、效果证明以及推荐材料等相关支撑材料。因时间较紧,相关支撑材料可以只提供目录或拟完成的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提交方式:电子版直接发送yingshuang@hit.edu.cn

联系人:英爽

联系电话:86413871

 

 附件1: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pdf

 附件2:第三届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pdf

 附件3:教育实践类申请书.doc

 附件4:教育研究类申请书.doc

 

  

研究生院

201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