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教职工集中学习的通知

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校教职工学习活动。以此推动教职工学习常态化,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一、学习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教党[2020]29号)相关要求,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学校原则上每周三下午7-8节不进行排课,各基层党委应充分利用该时段,或结合实际利用其他时间合理安排教职工学习活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教学科研业务能力拓展、重点工作研讨等活动。

二、学习内容

  1. 政治理论类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教职工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党的组织生活参考》等,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定期在OA系统发布学习参考。

  1. 业务能力类

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理论,有关立德树人榜样的典型事迹,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人文艺术、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素养知识。

  1. 事业发展类

学校或本单位的重大发展战略、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

三、学习模式

教职工的集中学习可依托基层党支部、系(所、中心)开展。鼓励和支持各党支部、系(所、中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组织学习活动,如沙龙座谈、实践调研、分享会等。教职工集中学习开展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模式:

(一)与“三会一课”相结合。把党支部“三会一课”作为学习载体。邀请非党员教职工列席开展集中学习。

(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引导教职工用好“学习强国”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开展集中学习。

(三)与学科交叉相结合。结合学科交叉,开展学习交流,促进理工、医工、文工、工工等深度融合。

四、工作机制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统筹全校教职工的理论学习;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教职工的业务学习、培训;各基层党委负责安排落实本单位教职工集中学习。

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教职工集中学习的工作,强化监督指导,各基层党支部、系(所、中心)做好学习记录。教职工参加理论学习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各基层党委教职工的集中学习情况纳入校内巡察、全面从严治党督查内容。

 

 

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