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铁护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为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市消防救援部门关于清除门窗障碍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之规定,学校决定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铁护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公寓、食堂、教学(实验)楼、礼堂、图书馆、体育场馆、博物馆、航天馆、活动中心、医院、幼儿园、工大附中、海韵酒店、大学科技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原则。

(一)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结合土木楼学区四面临街的实际,直接面向社会街道的门窗铁护栏有条件保留,由使用单位将铁护栏改装为活页窗的形式予以保留。

(二)按照“功能需要、依规保留”的原则,针对保密、贵重物品防盗、剧毒物品防护等特殊部位,单位填报“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铁护栏保留备案表”,注明保留依据,报保卫处防火办(保卫处207室)备案。联系人:王继刚,电话:86414090-2072,电子版发至:bwcfhk@hit.edu.cn。

(三)必须清除的,按照“谁安装、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自行组织拆除。

四、技防措施落实。拆除后,确需通过加强技防措施予以防护的部位,由需求单位填写“安装技防装置需求统计表”报保卫处办公室(保卫处203室)。联系人:陈鑫,电话:86414090-2031,电子版发至:bwcbgs@hit.edu.cn。保卫处将与各相关单位实地踏查,根据实际需要,查遗补漏,进一步加大技防覆盖面,落实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落实整治责任和整改资金,依据政策法规,按时间节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无保留依据的,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拆除或延缓拆除,对拒不拆除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并记入2023年度安全工作考核负面清单。

特此通知。

附件:1、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铁护栏保留备案表

        2、安装技防装置需求统计表。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