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7个宪法日。今年宪法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4日中午,法律系教工党支部党员在哈工大学苑楼前进行了宪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将习近平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思想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向师生发放宪法红手册,并解答有关宪法的内容、宪法的实施等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