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谅解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以色列各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短期交流学习(附件1)。现将该项目2018年校内申请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该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暑期进修生。
其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暑期进修生的留学期限为1个月。
2.选派规模
该项目全国每年计划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人,暑期进修生200人,但国家留学基金委未对各推选单位限定推荐名额。符合申报要求的学生,我校将予以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择优录取。
二、资助内容
以方为暑期进修生提供学费及住宿费,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半额至全额学费及每年至少12000谢克尔的住宿费,学费不足部分由学生自理。国家留学基金为暑期进修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2)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有过硬的政治品质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有强烈的爱国精神、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定向生除外),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符合《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的相关规定,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4),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2)暑期进修生: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硕博连读一、二年级学生,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i.英语、希伯来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ii.曾在英语、希伯来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iii.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iv.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或希伯来语中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v.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雅思6分或托福80分(有效期内)。
vi.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vii.由推荐单位出具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4.曾被其它公派留学项目录取并完成学业回国的,可继续申请暑期进修项目。被本项目派出的暑期进修生,回国后不影响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资助项目。
五、申请材料及要求
请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材料及说明(硕士类)》(附件5)准备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均为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打印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用长尾夹夹好,无需装订,并按照附件5中列出的顺序排序。同时需将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和下载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打包压缩后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方式为:以色列项目-学号-姓名。
六、日程安排及申请流程
1.申请人网上报名/向所在院(系)提交材料
暑期进修生:5月31日-6月3日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月20-26日
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报名网址: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注意:网报时,暑期进修生申请人请填写“进修生”申请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请填写“研究生”申请表,“派出渠道”选择“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
3.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暑期进修生:6月4日中午下班前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月27日中午下班前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材料
4.学校审核/提交材料
暑期进修生:6月4-9日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月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出具推荐公函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5.评审/录取:6-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6.派出:6-9月陆续派出。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7室)
电 话:86403286
E-mail: yliu423@hit.edu.cn
附件:附件下载.zip
1.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硕士,进修生)
2.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3.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信息平台应提交材料及说明(硕士类)
6.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个人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