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现将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基层理论宣讲内部工作推荐评优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一)理论宣讲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各级党委讲师团,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等基层理论宣讲团体以及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
(二)理论宣讲先进个人,推荐范围为各级党委讲师团系统在编人员,以及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等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者。
(三)优秀理论宣讲报告,推荐范围为各级党委讲师团系统在编人员及其他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者创作撰写的理论宣讲报告。
(四)优秀理论宣讲微视频,推荐范围为各级党委讲师团系统在编人员及其他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者创作的理论宣讲微视频。
二、推荐标准
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基层理论宣讲内部工作推荐评优的通知》(附件1)。
三、推荐名额
各基层党委可推荐理论宣讲先进集体1人,先进个人1名;优秀理论宣讲报告、微视频推荐数量不限。
四、报送要求
请各基层党委于4月18日前,经审核把关后,将推荐表(见附件2)与详细事迹材料、宣讲报告文字稿及相关佐证材料、微视频报送至宣传部邮箱xcb@hit.edu.cn。
电子版材料报送格式:文件夹以“学院名称+类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讲报告、微视频)”命名。每类文件夹中的文件以“学院+类别+个人姓名(集体名称)”命名。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3日